渔民权益
渔电共生的建设必须以养殖渔业的事实为基础,
且在养殖户的同意之下方可推动,而原养殖户也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。
答案是不影响,渔电共生规划并不会刻意改变原有的养殖方式,以维持现有状况为优先。
依据农委会104年8月25日农企字第1040012614号函表示,农业经营之事实认定,
系依据近三年农业统计年报数据之平均计算。
若案场的渔产量无法达到相关规定,业者与养殖户必须共同面对。
此时,真爱农渔电将导入专业养殖顾问团队,积极一同探讨问题,使案场的发展得以永续进行。
是否影响天然灾害补助金、养殖设施补助金的请领?
答案是不影响,补助金属于养殖户既有之权利,而太阳能售电收益是鱼塭的附加价值,所以完全不会影响到其他补助金。
原养殖者可藉由渔电共生引进的绿能资金,整理、改善养殖场域,未来更可引入科技养殖方式及导入产销履历与国际G.A.P/ASC 认证,提高养殖产值与效益,发展规模化的渔业经济,创造渔电双赢的成绩。